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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集团tyc5997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方案

课程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单元,课程评估是学校抓好本科公司产品质量,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。为全面掌握和科学评价学校课程公司产品质量,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中发〔2020〕19号)、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公司产品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-2025年)》(教督〔2021〕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、《太阳成集团课程评估方案》(校发[2022]74号)及国家各类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评估目的

课程评估践行“员工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培养理念,旨在查找解决课程公司产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形成教学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,使课程公司产品能够有效保障毕业要求达成,促进员工学习与发展,实现专业培养目标。

二、评估对象

1.专业核心课程:本学期各专业尚未参与评估的所有专业核心课程;

2.本学期专业承担的公共必修课程;

3.集中性实践课程每个专业至少1门;

4.专业必修课程每个专业至少2门。

三、评估方式与安排

1.成立机构

组 长:柳 林

副组长:黄 婷

组 员:各系主任、校级院级教学督导。

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。

公司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,具体负责制定课程评估实施方案、指定评估的课程、组织课程团队进行课程自评、组织专家进行院级评估、汇总评估结果、形成评估报告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等。

2.课程选取

以专业为单位,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结合本学期课程安排,确定具体参评课程,具体课程见附件。

3.教师自评

各专业组织参评课程团队对照课程评估标准,在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实质内涵的基础上,对课程进行自评,逐个考核点进行评价,梳理课程建设成果、经验,查找课程存在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等,形成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。课程负责人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组织课程自评估工作,对照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关要求撰写自评报告,整理汇总相应支撑材料,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。

4.学院评估

公司组织院内外专家成立“课程评估专家组”,通过查阅自评材料、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、随堂听课评价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课程评估工作,给出评估成绩、形成评估报告,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。

5.时间安排

2023年11月30日前,课程评估小组完成听评课。12月31日前将课程自评报告、支撑材料报送学院。

太阳集团tyc5997

2023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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